男子不思悔改 三次酒驾被查

俗话说,事不过三。跌倒了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吸取教训,防止在同一个地方多次跌倒。然而有些“酒司机”却不思悔改,偏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前些天,孝感交警就查获了一名这样的“酒司机”,三年内居然三次酒驾被查。

近日,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四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小车擦碰事故时,发现事故一方驾驶人李某浑身酒气。在勘查完现场后,迅速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取样,经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当事人李某无法出具驾驶证。

随后民警查询公安内部网,吓了一跳,发现李某在说谎,他的驾驶证并不是忘带在身上,而是因为酒驾被吊销了,民警还发现在2018年至今的短短三年时间内,李某曾因二次酒驾被处罚,今天这次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追究李某刑事责任,罚款1500元,禁驾5年的从重处罚。

年关临近,办案民警再次提醒大伙,为了你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不仅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交规,更要自觉遵守。

(孝感广电全媒体记者    方灵   何珍   通讯员   刘元季    管晓琼)

编辑:张霞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