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标产品已达14项

安陆“南乡萝卜”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我市地标产品已达14项

11月22日,我市质监部门传来喜讯,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98号公告,批准从即日起,对安陆“南乡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至此,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达14项,总数居全省市州第4位。

安陆“南乡萝卜”因品质独特久负盛名,具有顺气消食、止咳化痰、除燥生津等功效。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南乡萝卜”的保护范围为安陆市孛畈镇、烟店镇、巡店镇、辛榨乡、棠棣镇、南城办事处、府城办事处等8个现辖行政区域。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有利于保持和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原有的质量与特性。

(作者: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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