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组织形式

随着政府采购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孝感市再加力度,再添措施,持续进行问题整改。近日,市公共资源局协调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组织形式的通知》,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执行组织形式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执行行为,落实“应采尽采”源头管理要求,不得将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分散采购。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一)市直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委托孝感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二)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不得接受纳入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的代理采购委托;(三)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对未按照相关要求违规采购的政府采购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有关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即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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