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查办理未成年人刑案工作

人民公安报讯 记者肖新民、通讯员杨保华报道:8月22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省公安厅将对全省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的联席会议制度、专门机构设置、专人办理、分管分押、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情况。按照部署,8月31日前,各地公安局逐条自查;9月,各市州公安局组织所辖基层公安机关对辖区全部单位采取听汇报、查数据、阅卷宗、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10月20日至11月10日,省公安厅将联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组成多个联合检查小组,分赴全省所有市州公安局进行检查,并至少抽查2个基层公安机关;11月30日前,联合检查组对各小组检查情况进行汇报、总结,通报检查结果。

湖北省公安厅强调,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方案,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检查和迎检工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如实通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检查过程中组织工作不力、数据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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