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报经国务院批准,确定2017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包括我省)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

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2017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2016年水平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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