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出台户政管理便民利民举措

日前,孝感市公安局本着人以为本、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积极稳妥推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孝感市公安机关户政服务便民利民十五条》,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出台《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户口准迁门槛,改进和创新服务措施,有效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在企业招聘农民工落户方面,对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在就业期间有特殊贡献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该企业所在地登记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按实际居住地登记落户;在引导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方面,对在我市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可凭报到证、劳动就业协议或合同将户口迁到工作地,也可投靠城镇亲属或回原籍落户;在鼓励引进的人才落户方面,对来我市工作满1年,具备一定学历和职称(技能)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要求来孝感就(创)业或回原籍的人员等,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城镇居住地或就(创)业地落户;在鼓励投资兴业人员落户方面,对在工商注册登记兴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及企业股东,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该企业所在地落户,不受注册资金和纳税金额限制;对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同时照顾与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在该企业所在地落户; 对投资入股兴办实业,个人投资总额达1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满1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城镇居住地或企业所在地落户。对各类企业设立集体户方面,具备有合法产权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证照、连续稳定经营2年以上、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企业建有或租赁集体宿舍四个方面条件的均可设立;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权限方面,市局将户口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孝南区、市直"三区",推动各区自行履行户口审批职能,方便各区人才引进和服务城镇人口迁移。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服务企业方面,一是取消本市企事业单位招(录)用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我市企事业单位招(录)用,并签署劳动就业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分配相关手续,可在本人产权房屋所在地、就业单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育部门毕业就业指导中心)落户,也可投靠城镇亲属或回原籍落城镇户口;二是开设移动户籍窗口服务。根据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需求,提供预约上门服务,集中为单位员工、学生办理集体户落户、居民身份证等事项。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