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快速启动评估鉴定服务审判执行

近日,安陆法院司法技术科对原告李某申请对诉争安陆市某某路88号商品房10号、11号楼的内外墙抹粉等的工程量鉴定。这是连日来,该司法技术科做的第三次鉴定,快速启动评估鉴定,为审判执行及时结案奠定了基础。

春节后原告李某诉被告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梅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某申请对诉争安陆市某某路商品房的内外墙抹粉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该科受理后,在鉴定环节,积极配合业务庭室,抓住时机配合做好各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双方已就拟评估鉴定的工程量达成共识,表示不再鉴定拖延诉讼时间,李某于2017年2月1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其鉴定申请。

申请人程某与朱某民间借贷纠纷、艾某与刘某间借贷纠纷,因执行工作需要,拟对该案刘某所有的奥迪牌小轿车一辆及朱某所有的恩威牌普通客车等予以价格评估鉴定。该科依法公告送达通知当事人到院,由监察室全程到场监督,随机选定资产评估鉴定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选定司法鉴定人后,迅速组织评估公司到标的物所在地对车辆进行实地评估, 并要求鉴定机构按相关规定的期限向法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该科快速启动、协调、评估的三快做法,为案件的及时审理和执行拍卖争取了最佳有效的时间。

(作者:董志新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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