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依法严惩网络信息犯罪

近期,汉川市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五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依法判决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16.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3.88万元。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汉川法院首次审理该类案件,在网络个人信息泄漏泛滥背景下具有典型意义。

经查,2015年至2016年间,六被告人通过在互联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或采取破解某快递公司月结账号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利用手机、电脑、U盘等设备在互联网上通过QQ群、论坛等聊天方式,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而获利,共泄漏公民个人信息共计5561443条。审理中,六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汉川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六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近期,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网络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严重侵犯了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近日发部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将进一步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利于司法机关有力、准确、有效地打击网络信息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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