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赴河南平顶山医院化赔偿纠纷

12月6日,当安陆市棠棣镇蒋梅村吴某领到7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后,对安陆法院民商事第二审判团队法官,赴河南平顶山医院病房化解赔偿纠纷的做法表示感谢。

2016年8月4日8时,被告赵某驾驶豫RH513G货车倒车时与停放在事发处的鄂K53936号专业作业车相撞,造成吴某作业车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告吴某请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和赵某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3620元。赵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平顶山住院,为方便当事人,民商事第二审判团队法官把法庭搬到平顶山医院病房。真情打动双方当事人,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吴某6000元,被告赵某赔偿原告吴绍群1000元。

(作者:董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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