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2023年度全市夏粮收购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夏粮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

孝感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江琛  夏粮收购在即。为了稳定市场秩序,5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2023年度全市夏粮收购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全市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收购粮食过程中要明码标价,要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

全市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稳定。要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告知粮食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公示的价格应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收购粮食过程中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合法利益。

另外,粮食收购、销售和加工过程中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检验合格,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和超期未检验的计量器具。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夏粮收购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如发现粮食收购经营主体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存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江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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