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执行局不远千里化“积案”

近日,安陆法院执行局干警不远千里,将原被执行人王某的儿子王某某在河北省石家庄某银行的存款1.5万予以扣划,使许某与王某这起涉执信访12年的民间借贷案件得以执结。

2004年,法院判决王某偿还许某民间借贷款2.1万元及利息,却因为被执行人王某的意外死亡,加之王某遗产的不确定、执行人员的不断变动等等因素,导致多年未能执结,许某上访。

积案化解工作必须攻坚。今年该案连同其他积案被整体转到了执行局。执行局经过集中讨论,一致认为,既然执行遗产,就必须针对遗产展开执行,而不应从王某某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之行为去认定王某某继承了遗产。死者王某拥有“本市某乡镇的土地使用权”是不争的事实,“王某某将王某位于本市某乡镇的土地使用权与郭某签订《协议书》进行了转让,转让价格1.5万元”也是不争的事实,至于遗产(土地使用权)的真正去向问题(王某某是不是实际继承了转让费,转让费的实际用途),法院不应去作认定。只要基于上述两个不争的事实,从源头上追究作为遗产的土地使用权处分者王某某的1.5万元经济责任,问题就简单明了。11月上旬,该院执行干警查询到王某某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存款,于是不远千里开展了扣划行动。

(作者:董志新 辜忠年)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