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摩托不当车 酒驾照样被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这句安全标语已经深入人心,但总有人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驾驶的是摩托车而非汽车,不属于交警查酒驾的范围。殊不知,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要受到处罚。

12月9号晚上8点半左右,在孝感城区的交通大道与文质路交汇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三中队组织警力开展夜查行动。不一会儿,一位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驾被带到附近巡逻车上接受酒精含量精准测试。

经询问得知,该摩托车驾驶人家住孝感城区,从事搬运工作,当晚他与几个工友聚餐,考虑到自己酒量大,当晚只喝了2瓶啤酒,骑摩托车一脚油门就到家了。抱着侥幸心理,该驾驶人认为交警查酒驾时会对摩托车驾驶人网开一面,不料途中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对于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该驾驶人后悔不已。那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据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负责人余伟介绍:如果已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一个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如果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也要进行无证的处罚,罚款200至1000元。

在近2个小时的夜查行动中,交警共查处13起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有9起。

在这里,《生活帮》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能抱有“离得不远,一下就到”“我没多喝,应该检测不到”“骑摩托的不查”等等侥幸心理,要知道酒后驾车危害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还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惨痛教训。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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