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快破护民安!孝昌公安连破多起盗窃案!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孝昌县公安局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 ”的工作理念,紧盯盗抢骗等“民生小案”,依托所队联动、合成作战模式,小案不小看,快侦快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近日,孝昌公安连续出击,破获多起盗窃案件,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案例一

7月6日15时许,家住孝昌县卫店镇南新村的孙女士发现其放置在家门口的两个废旧变速箱不知何时被盗,随即向卫店派出所报警。



卫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由于案发地没有视频监控,又不能确定物品被盗时间,民警只有调取沿路监控进行追踪,在兴城派出所和小河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通过调取大量视频监控、多方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张某某,并确定其落脚点。7月7日下午,民警经过24小时奋战,对张某某实施抓捕。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张某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张某某交代,7月3日凌晨4时许,其窜至卫店镇南新村,发现孙女士家门口放着两个变速箱,便将其盗走,并于当日早上6时许立即将盗得的变速箱卖给城区一家废品收购站,获利300元。



案例二

7月6日14时许,李某龙在孝武超市东门口发现一辆电动车钥匙未拔,在附近观察一段时间后未看见车主人便见财起意,将车子偷骑回家。兴城派出所民警经过视频追踪,迅速锁定嫌疑人李某龙并将其抓获。



案例三

5月10日,刘某在孝昌县小悟乡某废弃厂房内,未经该厂内机器设备老板的同意,私自将该厂内废旧机器切割后进行售卖。厂房老板发现后立即到小悟派出所报警,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初,7月7日,民警将其抓获。经专业部门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刘某盗窃的物品价值52656元。



案例四

7月8日凌晨,李某舟携带起子等工具流窜至周巷街上,先后盗窃多辆小车内的现金、手机等物品,涉案价值5000余元。随后,周巷派出所民警现场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舟抓获。



案例五

7月8日早上8时许,报警人到邹岗派出所报称十分钟前其孩子脖子上的足金吊坠项链在农贸街上被割断扒窃。接到报警后,邹岗派出所民警迅速反应,经过侦查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派出警力在车站、路口等地巡查布控,同时安排警力继续进行追踪。不到半小时,民警就在即将发车去往孝南的班车上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丁某良,随即向派出所报告,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控制、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了被盗的足金吊坠项链与作案用的刀片。


(来源:孝昌公安  实习编辑:郑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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