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开庭审理“调包”盗窃案

10月20日上午,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爱良、周勇、刘灿、陈余庆涉嫌盗窃罪案。这起涉嫌盗窃罪案,告诫人们,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违。

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刘爱良、周勇、刘灿、陈佘庆先后到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通山县、河南省南阳市、陕西省商洛市、安康市、江西省九江市、东乡县等地的各大型购物广场、超市的烟酒专营柜台,釆取以假烟换真烟的方式“调包” 盗窃各类香烟,其中被告人刘爱良、周勇负责调包作案,被告人 刘灿负责开车,被告人陈余庆负责接应并传递真假香烟。被告人 刘爱良、周勇、刘灿参与“调包”盗窃作案25起,盗窃金额51050 元,被告人陈余庆参与“调包”盗窃作案14起,盗窃金额33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爱良、周勇、刘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密秘窃取的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被告人陈佘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釆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作者:毛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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