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圆桌审判”温暖迷途少年

圆形的桌面取代了高高的审判台,几近平等的交流代替了严肃的讯问,温暖的庭审环境缓解了未成年被告人沉重压抑的心情。5月21日上午,云梦法院少年家事法庭首次通过“圆桌审判”形式,开庭审理了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此次庭审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于始终,充分体现了审判工作的人性化,受到了各方的高度评价。

两被告人均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庭审中,在审判长余小毅的主持下,公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指控,本院指定的辩护人为被告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同时控辩双方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从轻、从宽处罚也达成了合意,一致向合议庭请求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处罚,给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法庭教育阶段,人民陪审员对被告人的家庭状况,辍学原因进行了询问,并对少年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审判长结合庭审情况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剖析,告知了被告人犯罪行为应受处罚的严重后果,并对他们日后的学习生活进行了规划;在审判长的指引下,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及适格成年家属在庭审中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会帮助孩子回归校园继续学习和谋取正当的工作,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与曾就读的中职学校代表老师进行了沟通交流,在得知该被告人想重回校园的情况后,学校代表当场表示,会积极帮助该学生,依照中职教育管理的相关要求,帮助该生重返校园。当被告人父亲得知这一消息后,激动不已,拉着审判长和学校代表老师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少年法庭承担着教育、挽救、感化失足青少年的社会义务,在涉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时,使用“圆桌审判”方式,更有利于体现法律的温度。此次审判活动持续时间虽然不长,但意义深远,成效显然。通过圆桌审判教育惩罚了被告人;通过法庭教育,更新了被告人的三观;通过法定代理人的参与,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实施之际,云梦法院少年审判庭愿做迷途少年的灯塔,照亮他们回归的路程。

(来源:云梦融媒体中心 编辑:陆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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