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上访,逮捕!

大悟县夏店镇村民杜某某为表达自己的诉求,多次越级赴省、进京上访,近日,大悟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执行了逮捕。

据了解,大悟县夏店镇村民杜某某,因2018年底村两委换届未当选不满,想承包本村红砖厂也未能如愿,继而举报村支书违纪、索要入股红砖厂补偿金和青苗补偿费。在县、镇信访部门对杜某某的诉求依法处理后,杜某某仍不满,于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先后20多次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在相关部门对其反映的问题做出处理意见,并在杜某某书面承诺息诉罢访后,杜某某出尔反尔,不依法信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且多次以非正常上访要挟镇村,达到索要钱财的目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大悟县公安局夏店派出所民警郑山:“作为信访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信访,切莫缠访、闹访、无理信访,以访施压,以访谋利,对信访过程中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打击。杜某某就是这样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出尔反尔,不依法信访,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杜某某不依法信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以信访手段施压,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近日,经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大悟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执行了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大悟县信访局网络信访股股长徐毅波:“杜某某自2019年1月就开始信访,其信访问题早已得到了协调解决,杜某某本人也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但此后,杜某某仍采取越级上访的方式去达到其个人牟利的目的。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信访是群众反映诉求的一种方式,请信访人要依法信访,理性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切莫采取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非法方式,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民通过上访表达诉求,应当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级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不得越级赴省进京上访,不得缠访、闹访,不得在非接待场所上访。切忌较死理,无理取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极端的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来源:大悟融媒体中心  编辑:陆梦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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