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废水未经有效处理超标排放 汉川5起污染环境案6人获刑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移交的谢某某等5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正式宣判,涉案的6名被告人中最高获刑2年。

这5起案件涉嫌严重污染环境,含重金属废水未经有效处理,超标3倍以上排放,其中对涉案被告人员:刘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万元;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谢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黎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进一步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根据企业的污染状况和平时守法情况,继续将涉及民生行业、环境污染较小、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检查豁免,做到无事不扰。同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该市汉江小河、汉北河新沟船闸两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且较上年水质不断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优良天数比例80.1%,较2019年提高18.5%。

来源:孝感网

编辑:孙亚莉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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