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出台“三个严格”“七个严禁” “八项加强”耕地保护措施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高耕地保护水平。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制定出台“三个严格”、“七个严禁”、“八项加强”耕地保护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三个严格”。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二是坚决落实“七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

三是切实做到“八个加强”。加强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强耕地资源质量管理、加强耕地保护舆论宣传。

在制定出台严格耕地保护措施的同时,我市始终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综合保护体系,在全市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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