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方乐海等23人涉黑案

(本台报道)12月1日,备受关注的方乐海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县检察院指控,自2008 年以来,被告人方乐海陆续纠集包括被告人王某波、魏某明在内的多名有犯罪前科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在云梦县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以方乐海为组织、领导者,王某波、魏某明、闵某刚等人为骨干成员,岳某欢、宋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维系组织架构,树立组织、领导者权威,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小弟”要服从“老大”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指使和纵容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采矿、非法买卖枪支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云梦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云梦城关地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乐海及其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罪名分别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国栋担任审判长。云梦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孝感、云梦相关领导及被告人亲属近100人参与旁听。

来源:云上云梦

编辑:彭丽雯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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