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酒驾 一起被抓

为有效消除违法、降低事故

创造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

近日

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花园中队

在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

高频率开展酒驾专项整治

两名男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当场查获

案情回顾

10月9日晚,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花园中队民警在孟宗大道路段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19时许,一辆号牌为鄂KB9**8的奥迪牌小型汽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示意停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该车驾驶员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此时,后面紧随驶来一辆号牌为鄂AB1**2宝马牌小型汽车,民警迅速上前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此车驾驶员董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查,周某与董某两人相约聚餐吃饭喝酒,酒足饭饱后,心想驾车去旁边喝点茶可以醒醒酒,便抱着侥幸的心理一前一后分别开车上路,哪知还没行驶多远,就被执勤民警一起逮了个正着。

处罚结果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董某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逢知己千杯少,酒驾成本要知晓

广大驾驶人朋友

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酒驾成本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孝感交警将一如既往

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广大驾驶员切莫

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来源:孝感交警

编辑:汤静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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