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法槌敲响廉政警钟

9月15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应城市东马坊财政所所长周某挪用公款一案,该院联合市纪委开展以案为鉴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共6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现场成为了警示教育的课堂。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利用其任应城市东马坊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指使有关工作人员,挪用财政预算资金共计260万元供其亲属进行营利活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刻反省,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通过直面庭审,内心触动更大,感受更直观,警醒更深刻,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活案例”,为自己依法履职,远离职务犯罪敲响了警钟。

此次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是应城法院深入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该院与市纪委共同建立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常态化制度的具体体现,把职务犯罪庭审建成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课堂,让法槌敲响廉政警钟,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应城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涂海燕  编辑:董雪)

编辑:彭丽雯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作者:应城市 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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