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成瘾” 三年四次被查

现在交警查酒驾已成为常态,而且处罚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即便如此,仍有少数驾驶员顶风上,把交通法规当耳旁风,一而再,再而三地酒后开车,对于这样挨罚不长记性,三年四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者是严厉处罚,决不心慈手软。一起去执法现场看看吧。

2020年9月7日晚10点左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祝站中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建设东路集中查酒驾。11点左右,一辆号牌为鄂K4L开头的轿车行驶到离检测点500米左右突然减速拐弯驶离,站在不远处的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酒精含量检测。

检测数据显示,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实驾驶人陈某很清楚酒后开车违法,他之所以仍这样做,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根据驾驶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民警查询公安内部网还发现,该驾驶人分别于2017年3月、9月和2018年2月先后三次因酒驾被孝感交警处罚。

之前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过,陈某理应吸取教训,遵守交规,而他却不长记性,屡教不改,对于这样漠视交规的驾驶人,交警的处罚只能是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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