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涉黑!这起案件公开审理——

       大悟县公安局在侦办“2018.8.14强迫交易案”中,发现李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经审查,2019年2月27日,该案立案侦查。2019年8月22日,该案移送起诉。


2020年7月23日,大悟县公安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押解、看管职责,将李某等人顺利押解至大悟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上午10时,李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大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先后招揽同族、姻亲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李某为组织领导者,以颜某、李某洲、李某辉为骨干成员,以李某敏、周某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结构稳定,分工明确,通过高利放贷、开设赌场、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非法手段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先后实施了多起犯罪活动,影响极其恶劣,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7项罪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追究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22名被告人均作了最后陈述。因案情复杂、被告人数较多,大悟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观摩现场


该案被告人员较多,庭审跨度时间长,大悟县公安局全力做好警务安保工作,确保了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大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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