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肇事逃逸 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晚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说在北京路天仙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调查,发现肇事车辆没有在现场停留,而是在前方路口被另一辆当事车辆拦停。办案民警在讯问肇事人张某时,闻到了一股很大的酒精味道,民警怀疑张某酒驾,立即把张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测,结果张某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270毫克,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当办案民警问他为什么逃逸时,他说当时自己的意识很混沌,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不小心就将车开了出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张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调查。而且他还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责,另一当事车辆损失费都由张某个人买单。         


办案民警提醒,如果发生逃逸事故,请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进行拦截,不要私自采取措施,以避免在引起二次事故,其次奉劝广大交通参与者,禁止饮酒驾车,以免发生悲剧。

(孝感广电全媒体记者   方灵  实习记者   闵雯瑜    通讯员   程扬   叶冰洁)


编辑:彭丽雯   实习编辑:黄琦彦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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