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云梦县对六名疫情造谣涉事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县检察院工勤人员万旭东,制造网络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县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职工白军望,参与制造网络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治安罚款处罚,由单位扣除三个月绩效工资。
社会人员万胜勇、张军林,参与制造网络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治安罚款处罚。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职工龙丹,作为微信群群主,对微信群管理不严,对不当言论制止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县惠民医院职工李军,作为微信群建群人,对微信群管理不严,对不当言论制止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长江云
编辑:孙亚莉
审核:余明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