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那么,这部法规立法目的是什么?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政府相关部门有哪些职责?下边,我们就来视频连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综合法规处处长郑文金,请他为我们做详细解读。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们的密切接触者,医疗机构又应该如何处置呢?
那么,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传染病防治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鄢斌:新冠肺炎是乙类传染病 为何采取甲类传染病管控措施
1月20号,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今天我们来连线正在美国因公访问的学者——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鄢斌副院长。
鄢斌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2003年非典发生后,鄢斌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福利法》的制订、审议和修改。
这是第一次
《传染病防治法》修改之后
第一次把乙类传染病
纳入到甲类来进行管理
这次的新冠肺炎
还是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我们这一次的新冠病毒
虽然它的传染性也很强
危害性也很强
但是呢
它跟我们前面的霍乱
鼠疫相比较
它的毒性
还是有所差别的
因为这次疫情十分重大
所以我们把它按照甲类
来进行管理
这是没有问题的
也是符合我们法律规定的
鄢斌介绍,所谓甲类管理是一种紧急状态下的管理模式,一般采取三种方式:1、划定疫区进行封锁;2、对四类人群分级进行隔离;3、动员全体医务人员,同时做好物资保障。
从它的预防
到它的预警
到它的控制
整个流程都有明确规定
随着我们医疗人员
医疗设施设备的配备整齐
现在武汉疫情的控制
已经进入到了我们所说的
第三阶段了
分级分类的隔离和整治
作为武汉人,鄢斌虽然因为工作远在美国访问,他的父母和亲友目前都在武汉生活,疫情爆发的这20多天,他一直牵挂着武汉的抗疫形势。
武汉是一座英雄的城市
我们的国家也是一个
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家
虽然武汉这座城市
它现在按照我们说的
按下了暂停键
我们是很难过的
但是我相信
有坚强的武汉人民
有我们全国人民的八方支援
有我们国家对武汉坚定的支持
我们一定能够
给全国人民
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乐虹:遇突发卫生公共事件 单位和个人如何正确作为
对于《传染病防治法》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教授乐虹认为,作为单位和公民个人,要知法守法,正确作为。
乐虹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教授、湖北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曾参与《基本医疗卫生法》,《医疗纠纷与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对于这次形势严峻的疫情,乐虹认为这次新冠肺炎爆发,是一次典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又应该如何履行职责呢?《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也给出了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
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
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同时这个报告
也不能是虚假的信息
此外,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个单位
也应当积极参与到疾病
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中间
开展相应的自己的责任内的工作
来源:湖北综合
编辑:孙亚莉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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