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情最高可判死刑!这些事别做了!

2月7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会上有记者提问:有人隐瞒湖北地区接触史、隐瞒发热等症状,不回避反而主动与周边人群接触,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如何处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回应:非典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相关的传染病病区的人员或者跟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刻意隐瞒了接触史和症状,不接受观察,不隔离,不回避别人,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关键时期,严格依法防控,才能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而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配合与努力。

再次提醒!

这些行为涉嫌违法

别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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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汤静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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