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11人涉黑案集中宣判 “黑老大”一审获刑20年

昨悉,董某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案,本月10日一审集中宣判。该团伙首要分子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0人分别被判处15年9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万元至5.5万元不等罚金。

2018年6月初,安陆警方在南城某村走访调查时,了解到该村存在一个以董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安陆市府城街道办事处等地,通过发放高利贷、开设赌场、插手地方建设工程、垄断建筑材料供应、非法采矿等,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由于该团伙在当地势力较大,群众敢怒不敢言。

安陆市公安局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民警奔赴全国多地,走访了100多名受害人和证人。通过深入侦查,专案组查明了董某团伙的大量犯罪事实,获取了扎实的证据。

据查,自2013年以来,以董某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以甘某、李某、徐某、朱某、郑某为骨干,以周某、吴某、樊某、余某、曹某等人为成员,逐渐形成“三层塔”式结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该区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

2018年6月至7月,安陆警方先后将董某涉黑团伙成员一一抓获。

来源: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咏 通讯员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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