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问责风暴”洗礼过后,电视问政如何升级?

作者:顾杰

湖北的电视问政在经历了“问责风暴”的洗礼、新常态的历练之后,不断走向完善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可简要地概括为“四改”,即改革了制度,为从严治吏作出了制度性的贡献;改进了作风,为“反四风”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改变了形象,为重塑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关系开拓了有效的渠道;改善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优的环境。电视问政,功不可没。但进入新时代,电视问政需要重新认识、重新判断、重新出发,打造电视问政的“升级版”。

其一,着力源头问政,既重“整治”又重“建设”。电视问政毫无疑问要从问题切入,捕捉那些群众最闹心、企业最烦心的典型案例,让其生动、直观地展现出来,但必须从感性到理性,从现象到本质,由表及里,“浅入深出”,问出深层的原因,或是法制体制不健全、或是权责分工不明确、或是干部作风倦怠等。只有从源头铲除突出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制定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治本措施,才能提高电视问政的效能。

其二,着力系统问政,既重“直接”责任又重“间接”责任。电视问政应坚持全面性、整体性,因为许多问题的形成原因具有叠加性、复合性,问责时必须统筹兼顾,不应只问前台不问后台,只问基层不问上层,只问执行者不问决策者,甚至只问干得多而犯错者不问干得少明哲保身者。系统问政才能系统解决问题。

其三,着力依法问政,既重“高效”又重“依法”。电视问政必须恪守法治思维,要在法律上立得住,叫得响,经得起法治的检验,无论是主持人、点评专家,还是市民代表,都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坚持于法有据地问政、问责、问效,把问政的高效和依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比如,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三办”必须有“依法办”的前提。

其四,着力创新问政,既重“从严”又重“激励”。全面从严治党决定了电视问政的严厉性,其特色之一就是让各级官员在尖锐而咄咄逼人的追问下,受到从政的压力和心灵的震撼,从而唤起他们的责任意识。但同时必须坚持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从严治理为官不为者,从宽包容为官敢为者,问政过程、方案、案例、方法等,须精心设计,把握好问错与容错的平衡点,以产生鼓励干部多干事、干好事、干实事的导向作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作者系武汉科技大学教授、博导,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会长

(责任编辑  孙甜甜  田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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