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假药劣药无处遁形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程勇该不该处罚?

还记得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主人公程勇独家代理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故事吗?代购境外抗癌新药,用于救病人,这算不算是卖假药?该不该处罚?如何处罚?这部电影引发了各界对代购境外新药这一社会问题的普遍关注。

新《药品管理法》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明确的回应了!这部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假药劣药怎么分?

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劣药范围界定比较宽泛,不便于精准惩治。新《药品管理法》首次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

假药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劣药包括: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网上买药怎么保障合法权益?

药品管理法总的原则为“线上线下要一致”,所以网售主体必须首先是取得了许可证的实体企业。就是说线下要有许可证,线上才能够卖药。网上销售药品要遵守新的药品管理法关于零售经营的要求。

考虑到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对网络销售的处方药做了更严格的规定,比如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信息能共享,主要是确保处方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狠罚严惩!落实处罚到人

新《药品管理法》还全面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旦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高了财产罚幅度。加大了资格罚力度。增加了自由罚手段。各级部门有法律责任!

新《药品管理法》还强调了各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职责分工协作。

监管部门在查处假药劣药违法行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部门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从重处分。也就是说,不作为的要严格处置。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孝感广播)

编辑:孙亚莉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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