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罂粟种不得……种一棵都违法!

        “有人在学校外种植罂粟!”

接到市民报警电话后

民警在学校围墙外发现22株罂粟

随后,植株被铲除带回派出所

堆放在一起点火焚毁

4月15日中午12点半左右,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祝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所学校围墙周边有人非法种植罂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在该校西侧围墙外,一处杂草丛生很隐蔽的地方,民警发现了几十株已经开花的植物。

经现场确认,这22株植物正是罂粟。民警现场走访教职工及周边居民,暂未发现是何人种植了这些罂粟。

随即,民警将22株罂粟铲除并带回派出所,并在第二天将其焚毁。下一步,民警将继续摸查辖区内种植类似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并向居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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