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依法依规,建设我们美丽家园

本节目来自于孝感交通音乐广播《法律直播间》


本期嘉宾: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楚群

主持人:春晖

城市管理要理顺哪几个关系?

答:城市管理要理顺四个关系:(1)要理顺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2)要理顺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关系;(3)理顺城市管理与执法、服务的关系;(4)要理顺城市管理与城市治理的关系。

什么是违法建设?

答: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临时建筑、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以及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私人建房。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设置户外广告,需提交下列证件、资料报批。(1)孝南区城市规划区内广告设置申请表;(2)申请人(单位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3)户外广告效果图和设置地段示意图;(4)户外广告规格;(5)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出具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小型广告可无);(6)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提供与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小型广告可无);(7)户外广告安全承诺书。

 对工地现场扬尘治理有哪些要求?

答:对工地现场扬尘治理按“六个百分百”要求执行: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出入车辆100%冲洗

(3)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6)物料堆放100%覆盖

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按照“四个一律”处理:

(1)一律停工;

(2)一律按上限处罚;

(3)一律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4)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关于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油烟污染是否违法如何认定?

答:(1)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若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属于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执法部门不用检测油烟排放浓度,可以直接按照超标排放处理。

(2)若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是未使用,属于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不用检测;若安装了并且在使用,则需要检测油烟排放浓度是否超过2.0mg/m3(每立方米2毫克)。

垃圾种类如何分?

答:垃圾种类分为:

1

可回收: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这些垃圾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

不可回收: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有毒有害垃圾

厨余垃圾

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0.7吨有机肥料。

其它垃圾 

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尘土、食品袋(盒)。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大棒骨因为“难腐蚀”被列入“其它垃圾”。玉米核、坚果壳、果核、鸡骨等则是餐厨垃圾。

卫生纸

厕纸、卫生纸遇水即溶,不算可回收的“纸张”,类似的还有烟盒等。

餐厨垃圾装袋

常用的塑料袋,即使是可以降解的也远比餐厨垃圾更难腐蚀。此外塑料袋本身是可回收垃圾。正确做法应该是将餐厨垃圾倒入垃圾桶,塑料袋另扔进“可回收垃圾”桶。

果壳

在垃圾分类中,“果壳瓜皮”的标识就是花生壳,的确属于厨余垃圾。家里用剩的废弃食用油,也归类在“厨房垃圾”。

尘土

在垃圾分类中,尘土属于“其它垃圾”,但残枝落叶属于“厨房垃圾”,包括家里开败的鲜花等。

有毒有害垃圾

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这些垃圾一般使用单独回收或填埋处理。

杨某在广场街某临街面租了一个门店做水果生意,将水果摊摆放在门店外面经营,杨某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答:《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或者依法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三)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综合以上情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会责令杨某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对杨某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王某某购得书院街道辖区内某开发商商品房一套,在装修房屋过程中,擅自拆除了承重墙,后被小区业主投诉、举报和信访,王某某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以上情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会责令房屋建筑使用者王某某改正,并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对房屋建筑使用者王某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某某家住环城路边,为了走自家下水管道,私自在环城路上挖掘道路,李某某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答:《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以上情况,将会责令李某某限期改正,并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对李某某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M87.7 孝感交通音乐广播《法律直播间》

直播时间:每周五上午11:20-12:00。

直播参与QQ:2856844530 。

本栏目由孝南区司法局友情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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