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烟店法庭发挥陪审员优势庭前调解合同纠纷

11月29日,烟店法庭发挥陪审员优势,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云梦县金店镇三赵村村民赵某到法庭要求起诉安陆市烟店镇碧山村5组村民王某,要求其给付货款2000元。烟店法庭李庭长在审查完了立案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诉讼标的小,而被告正好住在法庭附近,考虑到赵某系外地人,李庭长立即拨通被告的电话通知其到法庭了解情况;十分钟后,王某到达法庭,了解赵某的诉讼请求后,当场陈述道:欠条上的货款已经在2017年给付了,只是欠条原件没有收回;赵某却坚持货款王某没有给付,双方一时陷于了僵局。在调解过程中,李庭长了解到王某系烟店镇碧山村村民,而碧山村的村支书侯书记正好是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于是李庭长一面联系侯书记来法庭一起参与调解,一面从交易习惯,举证规则向王某进行法律解答。在法庭及人民陪审员侯书记共同调解下,王某当场给付赵某货款1500元,余下500元赵某予以放弃。


(作者:​ 董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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